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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事故处理

发布日期:2016-04-13发布单位:

(1)人身触电事故

    a当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以最快的速度、正确的方法,立即断开电源,使触电者首先脱离电源;在切断电源之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者;

  b立即就地迅速用心肺复苏法进行抢救,并坚持不断地进行;

  c抢救的同时及早与医疗部门联系,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不应放弃现场抢救,更不能只根据没有呼吸或脉搏擅自判定伤员死亡见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相关规定。

     (2)电气火灾事故

  a发生电气火灾后,电气设备可能仍然带电,在一定范围内存在着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要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人身触电伤亡事故;

  b发生电气火灾后,充油电气设备,如变压器、油断路器、电容器等受热,有可能喷油甚至爆炸,谨防火灾蔓延和爆炸伤人事故;

   c扑灭电气火灾时,应根据起火场所和电气设备的具体情况,首先切断电源,再进行扑救,以防触电;

   d如情况危及或其他原因不允许或无法立即切断电源时,要进行带电灭火。带电灭火要采取有效的保安措施,防止发生触电和火灾引起的爆炸事故。灭火人员与带电设备要求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e应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剂灭火,如干粉灭火剂等,禁止使用泡沫灭火剂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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