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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长输管道第三方施工处理程序
发布日期:2016-04-13发布单位:第一步:
巡线员检查管道两侧100米范围内是否有即将影响管道保部范围的机械施工行为发生,发现上述现象应主动与施工方联系,了解其工程情况并立即向巡护队报告位置,施工情况。施工范围与管线距离小于20米时,巡线员应立即制止,立即汇报巡护队。如果工程将与管道发生交叉,应督促其与主管部门联系,并立即记录其地点上报。
第二步:
巡护队人员在接到巡线员关于第三方施工的情况报告后,应该在《巡线日志》上进行记录。24小时内到现场与施工方和业主取得联系,了解交叉工程的基本情况,现场测定管道走向和埋深,拉出警戒线,根据《石油天然气保护法》和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提出管道保护的基本要求,送交《管道保护告知书》并督促对方提交施工申请函、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该包括管道保护措施。
第三步:
巡护队接到第三方施工业主书面材料后,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审批施工方案。
第四步:
管道科在接到领导批示后,三个工作日内对一般性第三方施工的管道保护方案进行审查并回复意见。对大型工程需现场查看,形成意见后上报公司管理处审批备案。
第五步:
在主管部门未对施工方案批准前,第三方施工工程不得开工,巡护队应安排巡线员加密巡护,必要时安排专职看护人员。对未经同意而欲强行施工的施工、未鉴定管道安全保护协议的施工或其它野蛮施工,视为违章施工行为,巡线员立即报告巡护队和就近报告站场,必要时可拨打110报警。
第六步:
施工方案批准后,与第三方施工业主签订《川气东送管道安全保护协议》(《川气东送管道安全保护协议》以管理处审查后的为有效),精确定位管道位置及埋深,做好地面标志,向施工单位现场交底。巡护队的主管部门允许正式施工通知为准,否则,不允许施工。
第七步:
施工现场由巡护队或专门看护人员进行全过程看护,有关专业技术工程验收请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把关。
第八步:
施工结束后,要将全过程文字(或影象)资料整理归档,并向主管部门领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