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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线路管理的目的和方法

发布日期:2016-07-23发布单位:

线路管理的目的

最大限度的发挥管线的输送能力,尽可能延长管线使用寿命,确保管道安全平稳运行。

管理方法

目前国内先进的长输管道线路管理推行完整性管理,即重点以线路完整性风险的识别和评价入手,通过制定并实施以日常巡线维护为主要内容的完整性管理方案,及时发现并处理线路隐患,力争杜绝第三方破坏,实现管道线路的完整性管理。

基本概念

1.1  三桩

“三桩”通常指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三种类型。

      (1)里程桩用于管道地面里程标记。线路里程桩常兼作测试桩,故里程桩又称测试桩。测试桩分电位测试桩和电流测试桩,用于阴极保护的电位、电流测试;电位测试桩每1公里设置一个,电流测试桩每5~10公里设置一个,并取代该处电位测试桩。

      (2)转角桩用于管道水平弯头处的地面标记,表明管道在此改变敷设方向。

      (3)标志桩主要用于地面、地下隐蔽等工程和管理单位交接的标记。管道标志桩分为穿河流标志桩、穿隧道标志桩、穿公路标志桩、穿铁路标志桩、管道交叉标志桩、通讯光缆(电缆)交叉标志桩、电力电缆交叉标志桩、站场标志桩和分界标志桩等。

      (4)“三桩”完好是指桩体完整,漆面无剥落,所有参数标志清晰准确,测试桩测试功能良好。

      (5)“三桩”埋设要求;

      ① 一般情况下,标志桩、测试桩应埋设在管道顺气流方向左侧距管道中心线1.5m处(即:桩体垂直中心线与管道轴向水平距离),埋设偏差为:±0.30m。转角桩埋设在管道转角处的正上方,埋设偏差为:±0.30m。② “三桩”埋设高度为露出自然地坪1.50m,高度偏差为±0.10m,且与自然地坪垂直。

      (6)“三桩”一般采用C30钢筋混凝土预制,要求表面光滑平整,无缺棱掉角现象,尺寸允许偏差为±10mm。

      (7)“三桩”是管道地面标志之一,它标明管道位置和走向,对防止第三方破坏,保证管道安全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三桩体积较小,经常发生被车辆撞毁、洪水冲倒、丢失、人为破坏等情况,线路维护人员在巡线时要认真检查,发现“三桩”倾、倒、被移位,应将其恢复位置并回填、固定;发现桩体严重损坏或丢失,应及时更换、补栽。

      1.2  三穿

      “三穿”指管道穿越河流、穿越公路、穿越铁路。

      (1)管道穿越河流通常根据河流地质情况,采用配重块或混凝土连续浇筑等保护形式。

     (2)管道穿越铁路、公路通常采用套管、涵洞等保护形式。 

     (3)管道穿越公路、铁路部位通常为交通要道,车辆人员较密集,重车碾压,易对管道产生影响,线路维护人员在巡线时要注意穿越处路面、基础是否发生沉降等变化,检查有关设施是否完好。

     ( 4)管道穿越河流部位是管道地质灾害多发段,受洪水的冲刷侵蚀,易发生河道变迁、河床下切、河岸坍塌等灾害,造成管道裸露、漂管、断管等事故,管道维护人员应重点检查,汛期大雨过后还要加密巡查。

     1.3 水保工程

     (1)水保工程主要是指为防止或减轻因水害或对管道和周边环境的有害影响、所采取的各种防护措施。主要有护坡、挡土墙、护岸、淤土坝(地下放冲墙)、截水墙、截排水设施、稳管设施等。

     (2)水保工程是管道重要的附属设施,对于保证管道安全运行,特别是汛期的安全十分重要,应对其完好情况仔细检查,发现水工损坏要及时维护。

     1.4  违章建筑和违章行为

     (1)指违反《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和管道企业对管道安全的有关规定的建筑和行为。

     (2)违章行为和设施给管道安全运行和周边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隐患,一旦建成对管道和当事人双方都会带来很大的损失,因此管道维护人员一经发现要坚决制止。

     1.5  埋地管道管顶到地面的垂直距离。

     (1)《输气管道工程设计规范》GB50251-2003规定管道最小埋深:一、二级地区旱地埋深为0.6m,三、四级地区旱地埋深0.8m(地区级别分类);水田埋深0.8m,岩石段埋深0.5m,上述埋深还应大于当地最大冻土深度;穿河管道埋深:大型河流埋深在河床稳定层1m以下,中型河流在河床稳定层0.8m以下,小型河流在河床稳定层0.5m以下。

     (2)从安全运行管理来讲:管顶覆土厚度在沙地大于1.0m,耕地大于0.8m,荒地大于0.6m,石方段大于0.5m,铁路穿越不得小于2.0m,公路穿越不得小于1.2m,路边沟穿越不得小于1.0m,河流穿越不得小于1.0m。

     (3)管道埋深是保证管道输送温度和管道免受外力破坏的重要因素。对于埋深不足1.2m且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管段,受到重达20吨以上的车辆碾压,有可能造成管道变形、断裂,严重影响管道安全,应坚决制止。对埋深不足0.5~1m的河流穿越,应密切关注,及时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河床进一步下切,以免管道发生裸露、漂管、断管等事故。

     1.6   交叉工程

     新建或改扩建公路、铁路、电缆、管道等工程穿越在役管道或与在役管道近距离(管道或光缆两侧各10m之内)施工的情况,统称交叉工程。

     (1)交叉工程主要是指:新建、改(扩)建铁路、公路、桥梁、河渠、架空电力线路;埋设地下电(光)缆;设置安全或避雷接地体。这些施工     行为在《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中允许其采取保护措施后实施,但上述工程若监护不好,可能影响管道的安全,甚至损坏管道本体。

     (2)管道维护人员在巡线过程中,发现上述施工行为应立即制止,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向施工单位提供联系方式,督促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批后允许施工的,签定《管道保护协议》。施工期间线路管理人员要现场监护,确保管道安全。

     1.7  线路管理的总体要求是“四清五无”

     (1)“四清”主要是要求线路维护人员做到:

     ① 线路走向清楚;② 管线埋深清楚;③ 管线规格清楚;④ 管线周围地形地貌清楚。

     (2)“五无”主要是要求管道线路:

     ① 无管沟塌陷和露管;② “三桩”无缺损;③ 管线外防腐层无损坏;④ 无违章建筑和行为;⑤ 水工保护无损坏。

     2  常见的线路事故及处理

     2.1  沙漠段管线

     容易因大风或沙丘移动造成管道露管。由于管道的防腐层抗阳光(紫外线)照射能力差易老化,因此发现露管应立即回填掩埋,防止外防腐层老化及人为破坏。如果露管范围较大,应立即汇报并采取措施。

     2.2  黄土塬段管线

黄土遇水将容易发生塌陷、陡坡崩滑、冲沟沟头急速发育等灾害,极易发生管道露管、悬空(有可能是表面不明显,但是管沟内已经发生地面看不到的暗悬)甚至断裂的事故。

     (1)发现露管应立即回填;

     (2)发现悬空应立即采取措施进行处理,还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导(将汇水导出危险区)、堵(堵塞进水口)、填(夯实填塞)等方法对现场进行简单处理,尽量防止险情扩大;

     (3)雨后在管道周围发现较深的水洞,很可能是雨水汇集到回填不够密实的管沟中,造成管道底部水土流失,管道在地下成为悬空状态即管道暗悬,应组织人力立即进行开挖、验证、回填、夯实;

     (4)发现雨后冲刷形成的小型塌陷、漏斗、冲沟,管道维护人员要及时处理,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2.3  管道与冲沟、河床平行或交叉敷设的管段

管道可能因暴雨、洪水冲刷造成悬空、漂浮和位移,甚至发生断裂。

     (1)该段管道是雨季巡线重点。特别是暴雨、洪水过后,更要认真检查,必要时,可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入河道探察。

     (2)如果管道周围的河水中不断有气泡冒出,甚至有水柱喷射,管道很可能已发生泄漏。切记不要动用任何可能产生明火的工具及设备,要迅速撤离到距事故点至少300m以外的区域,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4  山区段管道

     山区管道会因陡坡崩滑,雨水冲刷带走管沟回填土而造成管道悬空或滑移,甚至断裂。

     (1)管道维护人员日常巡线时要注意检查山区管道护坡、堡坎及挡土墙等水保设施,发生轻微损坏要及时维护,较大的损坏要立即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汛期要在雨后重点检查,发现悬空问题立即汇报,如果已经发生管道断裂。切记不要动用任何可能产生明火的工具和设备,要迅速撤离到距事故点至少300m以外的区域,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

     2.5  经过平原及人口稠密地区的管段

可能会因机械耕种、施工建设而遭到人为破坏,后果十分严重。管道维护人员巡线时,发现管道周围(管道两侧10m范围内)有机械作业或人工开挖应立即制止。

     2.6  位于厂矿附近或与公路伴行的管道

可能受到重车碾压,对埋深不足1.2m且未采取任何保护措施的管道,受到20吨以上的重车碾压,可能会发生管道变形甚至断裂。巡线时一旦发现,要坚决制止。

     2.7  管道经过村庄、经济开发区地段

管道周围易发生违章占压及行为。违章建筑对管道和违章当事人双方都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应坚决制止。

     2.8  管道沿线

有可能受到恐怖分子的恶意破坏,受利益的驱使不法分子还有可能打孔盗气。上述情况一旦发生,后果不堪设想,因此管道维护人员在巡线过程中要高度警惕,注意检查和防范,必要时直接拨打110报警。

     3  管道巡护期间发现第三方施工的处理

     (1)对属地巡护员暂时无法处理的违章行为,巡线队必须赶到现场进行落实,做到“五个查清”。即一是查清施工方及业主方详细情况;二是查清工程内容及设计(施工)方案;三是查清管道具体位置、埋深及走向;四是查清施工可能产生的危害;五是查清施工是否违法。

     (2)巡线队要对施工单位进行“四个告知”。即一告知管道具体位置;二告知管道的埋深;三告知若管道破坏引发的危害;四告知并宣传《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3)巡线队向队部汇报必须做到“三个报告”。即一报发现时间;二报具体位置;三报“五个查清”内容。

     (4)监控第三方施工现场同时还要做到:“三个务必”、“四个到位”

      ①“三个务必”,即:一是务必在管道保护法禁止的范围内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有条件的地方拉设安全隔离带;二是务必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护,严防死守,防止危及管道安全的行为发生;三是务必和当地政府主管领导沟通情况。

     ②现场监护过程中,严格执行“四个到位”。即: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监护到位;责任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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