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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发布日期:2016-04-13发布单位:

1、事故特性

1.1  类型

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1.2  危害程度

车辆伤害可造成事故双方驾乘人员、第三方人员受伤甚至死亡,可造成双方车辆受损及第三方财产受到损失。

1.3  事故征兆及原因

车辆带病行驶;驾驶员违规行车,操作不当;将车辆私下交他人驾驶;盲目赶路,疲劳驾驶;货物固定不牢;安全意识差,思想麻痹大意;恶劣天气以及自然灾害等。

2、应急组织与职责

2.1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

组  长:小队长或带车人

成  员:驾驶员、小队人员或乘坐人员

2.2  应急自救组织机构人员职责

2.2.1  组长负责应急救援的指挥、医院治疗联系、事故上报工作,组织现场处置方案的演习活动。

2.2.2  成员听从指挥,积极组织救人工作,负责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护送伤员到医院治疗。

2.2.3  积极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3、应急处置

3.1 应急处置程序

一旦发车辆伤害,立即启动《车辆伤害事故现场处置方案》,按照处置措施进行处理,必要时迅速拨打122,同时按公司《事故管理与责任追究制度》上报事故。

3.2 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3.2.1  立即停车。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50米至100米处(高速公路在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

3.2.2  迅速向事发地110、122报警,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报告内容有:肇事地点、时间、驾驶人姓名、报告人姓名、车辆号牌及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等。交警到达现场后,一切听从交警指挥且主动如实地反映情况,积极配合交警进行现场勘察和分析等。

3.2.3  造成人员伤亡时,应把救治伤员放在首位,乘驾人员应立即开展自救互救,并迅速拨打120求援,在医护人员尚未到达现场之前,现场人员应当按照救护操作规范,对伤情危急的伤员进行止血、包扎、人工呼吸等紧急处置,直到急救人员到达现场。

3.2.4  保护现场,因抢救伤者需要挪动车辆的,标明事故车和人员位置。现场保护的内容有:肇事车停位,伤亡人员倒位,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刹车拖良,血迹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

3.2.5  载运火工品、放射性物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立即对危险物品实施有效保护,迅速向要向当地政府和受理事故的公安交通部门如实汇报。

3.2.6  事故引发火灾的,乘驾人员应立即撤离车辆,并取出车用灭火器进行灭火,疏散周围围观人员,拨打119报警。

3.2.7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轻微的,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4、注意事项

4.1  受伤者伤势严重,不要轻易移动伤者,由于伤后抢救处理不当,往往会加重损伤,造成不可挽回的严重后果。

4.2  去除伤者身上的用具或硬物,注意不让伤者再受挤压。

4.3  抢救失血者,应先进行止血;抢救休克者,应采取保暖措施,防止热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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